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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险护航进行时(41)|常山“两法衔接”快速办理非

今年3月20日傍晚,常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群众举报,称有人用电瓶在常山县大桥乡某村附近的常山港干流中电鱼。执法队员立即同属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当场查获正在电鱼的宁某,并当场扣押电鱼竿、增压器、电瓶及鱼篓等作案工具,以及被宁某非法捕捞的鱼若干斤。

试点开展以来,常山县公安局坚持数字化理念,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应用平台,与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机关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格局,着力提升刑事打击质效和社会治理效能。同时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改革试点契机,积极保障“两法衔接”应用平台的专业高效运行,全力提升县域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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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山县通过“两法衔接”应用平台,成功快速办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这是我市首例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交案件并提起刑事起诉的行刑衔接案件。

“目前,宁某已在民警陪同下购买20斤鱼苗放归常山港干流。此外我们还依托‘两法衔接'应用平台,正在快速办理常山廖某滥伐林木案、常山县某公司非法采矿案等6起案件。”常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制作:衢州市社会治理融媒体中心

为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确保精准高效打击、降低执法司法成本,2021年底,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支持指导下,常山县公安局被确定为“两法衔接”县级试点单位。

图文:龚诚良 陈艳 方芸

3月20日正处于常山港干流的禁渔期,常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经查证认为宁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遂于4月25日通过“两法衔接”应用平台,将案件线索推送至公安机关。常山县公安局随即进行了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宁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平安衢州】

经过快速办理,犯罪嫌疑人宁某如实交待其为了弄点鱼配酒吃,在明知电鱼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携带自制电鱼工具在禁渔期前往属于禁渔区的常山港干流中电鱼的违法事实。随后,常山县公安局通过“两法衔接”应用平台将该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受理,并经审查后依法对宁某提起了刑事诉讼。

来源:衢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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