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移送起诉一起非法捕捞水产
长航公安提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是国家战略举措,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呼吁广大辖区市民,切勿因一时之快、一己之欲触碰到“非法捕捞”法律红线,以身试法,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夏能龙)近日,被长航荆州公安荆州派出所在长江荆州段幸福闸水域抓获的1名男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月29日,因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依法将该案移送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杨某将受到法律惩处。
【来源:荆州新闻网】
据长航荆州公安荆州派出所民警介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6月23日凌晨,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民警多方位开展犯罪线索摸排,主动开展夜间巡逻,通过连续蹲点守候,最终在长江荆州长江荆州段幸福闸水域破获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查获电捕渔获物4.37公斤,电捕鱼工具1套。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对电捕鱼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办案民警依法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
上一篇:「透视社·生态监督」撒了渔网落入法网!港航警
下一篇:没有了